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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清华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提升计划
 

清华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提升计划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96月修订)

 

一、适用学科和专业方向

学校课程与教学 方向,授教育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领域的引领人才。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有效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理论、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育研究方法。

四、培养方式与要求

1、培养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一定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学制及年限: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两阶段,前两年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后两年是论文写作阶段。学制一般为46年。

3、教学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与案例讨论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导师指导与团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面授一般在假期进行。寒暑假集中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二年。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4、培养方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集体培养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5、学分要求:

一般不得低于20学分。其中公共课4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6学分,教育教学研究方法6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研究4学分

6、中期考核: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并经考核通过后,根据培养要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文献综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研究三方面各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

考核委员会综合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研究报告和现场答辩等方面情况,对学生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进行评判。

学生未能通过中期考核者,可申请再次进行中期考核;第二次未通过中期考核或四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且无特殊理由者,将被中止学业。

7、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通过开题报告确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应密切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注重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和科学方法分析、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实践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

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8万字。

8、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域的专家。

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五、课程计划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课程分为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研究。每位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与学科方向选择课程,完成的课程量不少于20分。

1、 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

l  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2学分

l  教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6学分)        

l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                              2学分

l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学分

l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研究                      2学分

l  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

3、 教育教学研究方法(6学分)       

l  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研究                    3学分

l  教育研究方法论                                      3学分

l  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

     4、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研究(4分)

l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研究                          2学分

l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示范研讨                          2学分

l  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答辩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自开题报告通过始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2、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从与自身从事的教育管理相关的实践中提炼研究问题,符合学术规范,在系统掌握有关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创造性地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3、博士生应于申请答辩前3个月,必须做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邀请至少5名在本研究领域中的高水平专家参加,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和创造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具体要求参照《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安排,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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